公寓大廈的公告欄,偶而就會貼出提醒住戶要照顧好自己的寵物,以免他人受到驚嚇的公告。主人將寵物帶出門有的用嬰兒車推著,有的用籃子提著,有的用背包背著,有的就坐在機車踏腳處,有的就跟在主人身邊,不一而足。寵物平時雖乖巧,但不可忽視隱存在著動物的野性,突然間的「暴走」,造成他人的驚嚇、損傷或死亡,主人或占有人難免被追究責任,不可不慎。

    所謂寵物是指犬、貓及其他供玩賞、伴侶之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所謂飼主是指動物之所有人或實際管領動物之人。對於寵物之飼主,也有年齡之限制,以年滿20歲者為限。未滿20歲者飼養動物,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監護人為飼主。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寵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7歲以上之人伴同。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上揭內容動物保護法第3條、第5條、第7條、第20條分別定有明文。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者,分別得處沒入、罰鍰等處分。

    在民事責任方面,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依動物之種類及性質已為相當注意之管束,或縱為相當注意之管束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參照民法第190條)。換言之,飼主想減輕或免除責任,須舉證上述但書的要件。法律規定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如寵物所有人與占有人不同時,應由「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如為討好女友,知女友喜歡黃金獵犬,借來一隻示好,沒將黃金獵犬管束好,傷及公園玩耍小孩,這時該負責的是占有人而不是寵物所有人。在刑事責任方面,可能涉有過失傷害(參刑法第284條,如寵物犬突然衝出,害機車騎士驚嚇摔傷。),過失致人於死(參刑法第276條,如寵物犬突然衝出害騎士驚嚇失衡,滑向對向車道為來車撞及導致死亡,飼主被台中地檢署起訴。)等過失犯罪的問題。

    寵物陪伴飼主,飼主照顧寵物如同家人一般,花時間去訓練牠,教導牠和陪伴牠。生命的互動,陪伴著生活的孤寂。不僅如此,在日本和歌山電鐵貴志川線貴志站的貓站長小玉也帶動人氣創造商機。學術研究機構也長期研究寵物的療癒效果。寵物雖帶來不少正面功能,飼主帶出門仍請小心管束。文:林品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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