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健保署署長宣布取消健保卡「鎖卡」機制,強調醫療是普世價值,讓窮人也有看病的權利。健保署透過「鎖卡」追繳健保費即將走進歷史。就醫與繳費脫鉤,「鎖卡」不再是追繳的手段,有能力繳納保險費而不繳納,就依規定移送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

    全民健康保險制度施行至今已逾21年,讓先進國家自嘆弗如,諾貝爾經濟獎得主克魯曼來台時亦盛讚台灣的全民健保,台灣是如何做到的?從醫療角度而言,台灣是個幸福的國度。但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健保費用成為國家財政沉重的負擔。欠繳健保費者,究竟能否以「鎖卡」方式,拒絕欠費者就醫?贊成與不贊成兩方見解都有。88129日大法官釋字第472號解釋:「…惟對於無力繳納保費者,國家應給予適當之救助,不得逕行拒絕給付,以符憲法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保障老弱殘廢、無力生活人民之旨趣。…」。說明了全民健康保險係社會安全機制的一環,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推行全民健康保險。全民健康保險不是商業保險,對於無力繳納保費者,國家應給予適當之救助,不得逕行拒絕給付(鎖卡)

    2010年94日人間福報社論即以「確保窮人就醫權利」為題,呼籲政府應重視窮人的就醫權利,徹底檢討不當的健保鎖卡制度。事隔多年,終於有了明確的政策。雖然健保署也有規定許多紓困措施及不鎖卡的例外規定,但是對於貧困邊緣的人,資訊獲得、求助途徑本來就缺乏,何況被拒絕就醫後總會認為自己沒繳費的錯,殊不知「鎖卡」已剝奪了無力繳費者的就醫基本權利。

    政府施政在落實憲法人性尊嚴的理念,也就是說讓每個國民至少能過著有尊嚴的基本生活。不再「鎖卡」影響約4萬餘人,有能力繳納健保費而不繳納將如何?那就是如前述回歸依法移送強制執行。對於頗受好評與尊敬的名醫,上任後果斷的決定,筆者表示肯定。:林品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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